摘自:Lykken,1995;Psychology Today,March 1985.
虽然列举了上述研究证实了遗传生理因素对人格的影响,但是遗传基因作用到底有多大,确实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,有待于科学的进一步的探索。根据以往研究,对遗传的作用可做出如下评价:
1.遗传是人格不可缺少的影响因素。
2.遗传因素对人格的作用程度因人格特征的不同而异。通常在智力、气质这些与生物因素相关较大的特征上,遗传因素较为重要,如活动量、焦虑、支配、内外向、躁郁症、精神分裂、酗酒、犯罪倾向等(Holden,1987);而在价值观、信念、性格等与社会因素关系紧密的特征上,后天环境因素更重要。
3.人格发展过程是遗传与环境交互作用的结果,二者不存在“全或无”的情况。遗传因素影响人格的发展方向及形成的难易。
近些年来,关于进化和遗传对人类心理功能的贡献的看法又重新受到重视。的确,强调遗传因素的呼声是如此之大,以至于有学者警告在强调遗传的作用方面极端化了:尽管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,行为科学家不愿意承认遗传因素的影响,但在20世纪80年代期间,遗传的影响逐渐被接受。这对于人格领域来说是一件好事,因为使得人格研究从简单的心理环境决定论中摆脱出来。然而,现在的危险在于,这种做法有些矫枉过正,容易使人走向另一极端——人格几乎完全是由生物学特性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