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安石像
王安石变法失败后,北宋政治更加黑暗,朋党斗争冲淡了宋儒之间的义利之争。宋室南渡后,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,理学家的空谈仁义,鄙视功利的社会风气甚嚣尘上。他们认为北宋之所以亡国,是由于王安石“兴利而忘义,尚功而悖道”[17]造成的。李侗也认为“义利不分,故自王安石用事,陷溺人心,至今不自觉”[18]。所以,南宋的理学家认为,“义利之道乃儒者第一义”。义利之辨是关系到社会政治的好坏和国家兴亡的大问题。如同朱熹所说:“其心有义利之殊,而其效有兴亡之异,学者所当深察而明辨之也。”[19]这样,义利之辨在南宋又重新揭开了战幕。
辩论的一方以朱熹为代表,另一方则是以陈亮、叶适为代表。
朱熹用理欲绝对对立的形而上学观宣扬“革尽人欲,复尽天理”的禁欲主义。他在《答陈同甫书》中说:“至若论其本然之妙,则唯有天理而无人欲。是以圣人之教,必欲其尽去人欲而复全天理也。”又说:“学者须是革尽人欲,复尽天理,方始是学。……而今只是分别人欲与天理,此长彼必短,此短彼必长。”[20]天理与人欲势不两立,只能一方战胜另一方。在朱熹看来,天理就是义理,人欲即是功利;义理就是讲仁义道德,功利就是讲利欲。那么,“革尽人欲”,就是去利欲、功利;“复尽天理”,就是只讲义理,仁义道德。不仅如此,朱熹还把汉代董仲舒的“正其谊不谋其利,明其道不计其功”的观点,作为他的白鹿洞书院的学规,并从多方面阐发了儒家的义利观。他在注释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的观点时,以天理和人欲来解释义和利。朱熹说:“义者,天理之所宜。利者,人情之所欲。”[21]即是说,义利之辨,实际上就是天理与人欲之辨。在义利关系上,朱熹提出了两个命题:一是“重义轻利”;二是“以义制利”。这显然是针对当时陈亮、叶适所倡导的功利主义而发。朱熹指责他们把义理与利害相混淆,“专去利害上计较”。这种重义轻利的观点,虽然看到了道德对利益的反作用,然而轻视功利,忽视物质利益的重要性,更不懂得它对道德的决定作用,这对后世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