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天地自然一切事象的看法,《易传》、《中庸》复与庄老有一根本的歧异点。庄老都认为宇宙间一切事象,全是对立的。《易传》、《中庸》则不同。他们似认为一切对立,都不是截然的。在对立的两极端之间,还有一段较长的中间过程。我们若不忽过此一段中间过程,则此对立的两极端,只是此一体之两端而已。换言之,只如一条线上之两点。如是则两极端并不对立,并不相反,而是彼此相通,一以贯之的。如是则一切对立的矛盾,全可统一,而且并不要在超越此两极端之对立之外之上来求统一,可即在此对立的矛盾之本身中间求得了统一。此两端,即从其相互接触的中间过程而消失了他们对立的矛盾,而融和成为一体。这即是儒家之所谓“中道”。这一新观点,也是在庄老强调了“宇宙事象是一切相对立的”这一观念之后而始提出的。《易传》说:
《易》之为书也,原始要终以为质也。六爻相杂,唯其时物也。其初难知,其上易知,本末也。初辞拟之,卒成之终。若夫杂物撰德,杂聚天地之物,而计量其德。辨是与非,则非其中爻不备。(《系辞下》九章)
此说人生界一切事理,主要的不在两头,本末始终。而在其中段。我们须认识得此中间过程而应付得宜,始可本末始终,一以贯之。故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