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更大的责任,在年羹尧身上。
年羹尧的责任,就在于他的本事太大,能力过强,以罗卜藏丹津的实力,委实无法与他抗衡。你说这个年羹尧,他闲着没事把自己本事弄得这么大,这对别人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污辱,至少也是无礼的冒犯。
但是年羹尧也没得法子,单以他的本事而论,他就好比一群瘸子中的正常人,就算是他再放慢速度,跑得也比瘸子们快,这岂非不是对瘸子们的污辱吗?
所以当后世的史学家和雍正站在一起,手拿放大镜在年羹尧身上找缺点寻毛病,力证年羹尧就是该杀的时候,洞悉这种奴性心理的雍正,甚至连杀人的名头都懒得找。
雍正三年,有大臣蔡珽递交奏章:
本日有野虎入京城年羹尧家。
这个本日是指雍正三年十二月初四日。
雍正见了这个奏章,批阅道:
实乃一大奇事也,年羹尧之诛否,朕意实未决。有此奇事,朕正法意决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