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一步考虑正义的理念。就我所知,在人类的每一社会,我们都能看到关于正义的三个层面的东西,首先是正义的理念本身,其次是用来命名正义的某一语词或某一系列的语词,再次是一些使正义得以落实、体现、颁布和实施的制度与实践。所以,当我们读到《旧约·申命记》中所说“正义,正义,你理当追求”的话时,我们可以毫无困难地赞成之;我们是将我们自己对正义的进一步理解(这是《厚与薄》第二章的主题)引进来,这才是真正指导或应当指导我们的政治与法律追求的正义观念。但是,如果有人试图通过对文本的切近阅读和对历史语境的重建,向我们提出一个更为深层的说明,试图探问《申命记》作者所说究竟是何意义,可能我们就不会那么轻易地表示赞成了。相反,我们极有可能倾向于一种更为复杂、更为细微,甚至是更为模糊的反应态度。或者,这个说明看起来是如此遥远,如此疏离,我们根本就无所感触(然而我们仍然承认它是对“正义”的一种说明)。同样,当先知以赛亚谴责他所谓的那种“压榨穷人”的不正义行为时,至少在那一刻,他不涉及任何复杂性:反正那就是不正义。[5]即使我们每个人都一样确定地不知道什么才算是正义地对待穷人,我们也知道那就是不正义。对以赛亚批评中可能预设的那些实践和制度的一种充量主义(maximalism)的解释,会使我们中的许多人对于正义是否能够真正要求那些东西感到困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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